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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客厅里,并排摆着3张大床,床与床之间以置物架隔开,阳台上也摆着一张大约1米宽的床,除去这些,房间里仅剩下“L”形的通道供人走动,大床日租100元,阳台床位日租60元。这是记者近日在某小区的一套民房内看到的情景。(见8月4日《法治日报》)
客厅隔成“3间房”,阳台、厨房都住人,这是群租房乱象的一个缩影。过去十多年来,由群租房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各类纠纷屡见不鲜,全国主要城市纷纷开展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
那么,违规改造的群租房为何“死灰复燃”?这一方面是因为,外来打工人员、临时就医人员等群体对低价房仍有旺盛需求。另一方面,在利益驱动下,很多房东铤而走险,或是纵容二房东违规操作,周围邻居也见怪不怪,加之群租房分散、隐蔽于不同小区,白天多数时候房里无人等,给执法造成了困难。
对于群租房乱象,将于今年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此外,该条例还明确了罚则,给了租房人群和房东更清晰的指引,强化了各地有关方面的监管责任。
推动这一法规成为遏制违规群租房的利器,需要各地监管部门主动出击,创新执法方式,例如,住建、消防、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动态监测水电异常;也需要充分调动物业、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为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线索,使违规群租房难以藏身。
也要看到,市场上价格较低的保障型租赁房源供给不足,也是群租房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由此,堵不如疏。在依据新规治理群租房的同时,各地还应动脑筋、想办法,构建多元住房供给体系。例如,为外来打工人群开发合规的集体宿舍进行过渡,在知名医院周边提供经济型短期出租房源等,进一步压缩违规群租房的生存空间。
冯海宁 《工人日报》(2025年08月06日 05版) 【编辑:张子怡】

此外,由于国家不承认所谓的“靓号”,也由于工信部禁止运营商买卖手机号码,并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运营商往往以“预存款+每月承诺通信费”的方式出让靓号使用权。可因为手机号码划分及分发渠道不公开、不透明,一些新号码段投入使用后,先到的消费者也没有享受到先得靓号的优势,反而是一些代理商早就挂出了靓号的幌子。至于那些专做靓号生意的网络平台,究竟是通过何种渠道得到那么多的靓号资源,也颇令人费解。是号贩子经济头脑超人,出手速度过人,还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需要给消费者一个解释,不要总让消费者猜疑。《关于吻场景高清未删减》 另有一件或许并不算小的小事值得一提。关于骨笛的命名,学界一直有不同声音,主要来自于刘正国的坚持。笛在文献中出现较晚,《诗经》《左传》等先秦古籍有关音乐的记载中,涉及“笙、箫、龠、管、篪”等众多古代管乐器,却并没有笛。汉代马融在《长笛赋》中说,“笛生乎大汉”。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原所长黄翔鹏曾就贾湖骨笛的定名提出一种观点,他认为一个祖先有很多后代,不应以其中一种后裔之名给祖先定名。贾湖骨管是中国管乐器的祖制,不应该用晚出现的名称为早出现的乐器定名。但他提出不必苛求某一种后代的名字,就以当下最自然、最简单的命名,称“笛”即可。就此中止了当时对贾湖乐器定名的讨论。但刘正国认为,以笛来命名,显然同样难逃“以后裔之名为祖先定名”之嫌。